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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就河北滨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桥东分公司“上智家园南区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凡是具备相关相应资质的单位均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工程概况:
1、投标内容:河北滨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桥东分公司关于上智家园南区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北路以东、人民大街以北、顺德路以西、豫让北街以南、上智家园南区项目;
3、工程内容:上智家园南区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4、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乙方须根据现行相关规范及甲方的要求施工;
5、付款方式:由投标方在标书中写明。
二、数量、投标技术、工期及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共1441台电加热辅助太阳能,其中256台为单体屋面式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15支,集热器面积1.76㎡,贮水箱容积100L,集热器朝向正南,安装角度27度,安装参见12S3—116~120及厂家产品说明。
其中1185台为分体阳台壁挂式热水器,集热器尺寸2400mm*800mm,集热器朝向正南,安装角度20度,贮水箱容积100L,安装位置阳台上,安装参见12S3—116~120及厂家产品说明。
2、投标技术要求:
1)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全可靠,内置加热系统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装置,并应采取防冻、防结霜、防过热、防雷、抗雹、抗风、抗震等技术措施。
2)太阳能应有防止热水渗漏的安全保护设施。
3)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刚度、强度、防腐蚀性能应满足安全要求,并应与建筑牢固连接。
4)阴、雨、雪天等太阳能不足时必须辅以电加热,电加热须带有超压、漏电保护等确保使用安全装置。
5)合理组织施工顺序确保每项工序合理、安全;
6)投标单位负责与预留管道对接
7) 投标单位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符合环保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密目网覆盖、洒水等措施),相应的措施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8)其他要求详见图纸说明(索要图纸请到邢台市信都区龙冈经济开发区兴台酒业集团四号门市滨河集团招标办公室。
或打电话咨询)。
3、工期要求:接到甲方项目部进场通知后,60天内完成本工程,若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3天内尚未进场,视为放弃本工程施工。
4、施工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形式报价,最终总价以预算现场测量数量为准。
1)说明太阳能安装施工各阶段施工工序、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附于投标函后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的条件要求:
1、凡是参加竞标的投标单位均各自承担其编制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方需重合同,守信誉,且招标人评价良好。
3、投标方须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有问题可联系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李经理18032965060)
四、质量标准、验收及确认:
1、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等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经质量评定为合格。
2、特别说明:如果现行的国家及邢台市有关标准、规范之间以及与发包人或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规范不一致时,采用标准较高的标准。选用材料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
3、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3年,期间如出现任何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及确认:乙方施工完成后,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对现场施工尺寸、材质、工程质量与监理及乙方共同验收确认。
5、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三年期满经验收合格后返还给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递交方式:转账。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17:00之前
4、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河北滨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桥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青园支行
账号:0406023709100005117
注:汇款时应注明交易项目名称及汇款人信息,不允许多个项目累计一起交纳,需分项目分别交纳,递交标书文件时需手持加盖公章的银行回执复印件。
5、(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不予退还;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的不予退还。
(2)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确定投标单位未中标后通知其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单位提出附加条件,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不予返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6、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报名单位的名称一致。
7、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标书要求:
标书内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1、资格证明文件: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4)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投标函(见附件1)
3、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
4、企业信息表(见附件3)
5、相关业绩(需要注明业绩所在地、项目名称、材质、施工时间、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6、注明太阳能各阶段施工工序、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附于投标函后并加盖公章;
七、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作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未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不合格、有涂改或模糊不清;
(4)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5)逾期送达。
2、本公司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3、如中标后双方不能形成合同,招标人有权另择单位签署合同。
4、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必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转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索赔,中标单位应予赔偿。
5、须在投标文件需按照标书要求所列顺序装订,密封袋外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八、投标文件报送:
1、投标单位应于2021年9月8日17:00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或邮寄至我公司,逾期送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标活动。
2、投标地址:邢台市信都区龙冈经济开发区兴台酒业集团四号门市滨河集团招标办公室。
3、滨河集团招投标委员会邮箱:bhzhaobiao@163.com
4、咨询电话:招标办公室0319-6771678
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滨河集团招投标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
投 标 函
致: 河北滨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桥东分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次《河北滨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桥东分公司上智家园南区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文件,我方愿以固定含税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承担任何产品质量、施工缺陷及安全责任,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工程总造价的 5% 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 年。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电 话:
日 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注:
1、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2、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三年期满经验收合格后返还给乙方。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