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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就滨河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智家园外墙真石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凡是具备相关相应资质的单位均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工程概况:
1、投标内容:滨河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智家园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北路以东,人民大街以北,顺德路以西;
3、工程内容:上智家园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项目内建筑物,具体部位、颜色要求以效果图为准;
4、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乙方须根据现行相关规范及甲方的要求施工;
二、投标技术、工期及报价要求:
1、外墙真石漆饰面技术要求:
1)清理基层
2)两遍外墙防水抗裂专用腻子,平整度符合要求,增加护角。
3)渗透底漆喷涂两遍,两遍真石漆涂料面层,要求表面平整。
4)真石漆面层厚度2mm-3mm。
5)罩面清漆喷涂一遍。
6) 必须保证涂料颜色均匀一致,不得起皮、空鼓、起泡褪色,表面平整、干净、顺直、无刷纹、无透底。
2、工期要求:接到甲方项目部进场通知后,50天内完成本工程,若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3天内尚未进场,视为放弃本工程施工。
3、施工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投标报价前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图纸并进行现场踏勘;采用单价形式报价,最终总价以预算现场测量数量为准。
1) 说明所用外墙真石漆的成分并提供样板;
2) 注明所用外墙真石漆的施工工序、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附于投标函后并加盖公章;
3) 建筑施工图请参照附件/4
4) 效果图请参照附件5
注:附件4、附件5到滨河集团招投标委员会拷取。
电话:0319-5908100
三、投标人的条件要求:
1、凡是参加竞标的投标单位均各自承担其编制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方需重合同,守信誉,且招标人评价良好。
3、投标方须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有问题可联系现场技术人员。(现场联系人:李伟广 电话:18032965060)
四、质量标准、验收及确认:
1、工程质量须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8、《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T 29-2015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经质量评定为合格。
2、特别说明:如果现行的国家及邢台市有关标准、规范之间以及与发包人或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规范不一致时,采用标准较高的标准。选用材料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
3、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5年,期间如出现产品及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及确认:乙方施工完成后,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对现场施工尺寸、材质与监理及乙方共同验收确认。
5、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五年期满经验收合格后返还给乙方,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金。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递交方式:转账。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15:00之前
4、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滨河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达路支行
账号:8814812003000000073
注:汇款时应注明交易项目名称及汇款人信息,不允许多个项目累计一起交纳,需分项目分别交纳,递交标书文件时需手持加盖公章的银行回执复印件。
5、(1)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不予退还
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退还
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的不予退还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完成后予以退还
(3)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6、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报名单位的名称一致。
7、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标书要求:一正两副共三份
标书内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1、资格证明文件: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4)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投标函(见附件1)
3、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
4、企业信息表(见附件3)
5、相关业绩(需要注明业绩所在地、项目名称、材质、施工时间、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6、注明所用外墙真石漆的施工工序、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附于投标函后并加盖公章;
七、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作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未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不合格、有涂改或模糊不清;
(4)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5)逾期送达。
2、本公司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3、如中标后双方不能形成合同,招标人有权另择单位签署合同。
4、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必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转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索赔,中标单位应予赔偿。
5、须在投标文件需按照标书要求所列顺序装订,密封袋外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八、投标文件报送:
1、投标单位应于2020年9月21日15: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或邮寄至我公司,逾期送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标活动。
2、投标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998号滨河集团五楼516室。
3、滨河集团招投标委员会邮箱:bhzhaobiao@163.com
4、咨询电话:0319-5908100
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滨河集团招投标委员会
2020年9月7日
附件1:
投 标 函
致: 滨河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工程总造价的 5% 作为工程质保金。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电 话:
日 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附件3:
企业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