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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就河北滨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桥东分公司“上智家园北区土方开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凡是具备相关相应资质的单位均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工程概况:
1、投标内容:河北滨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桥东分公司开发的上智家园北区土方开挖工程。
2、工程地点: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北路以东,顺德路以西、豫让北街以北,邢州大道以南。
3、工程范围:上智家园北区施工图纸中所有土方开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坑周边放线、控制基底标高、控制基坑周边坡度、地下室、车库基坑开挖、土方运输、平整场地、地表垃圾和植物外运、施工期间雨排水、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扬尘要求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与外界部门、村民等一切关系的协调费用)。
4、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
5、付款方式:由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写明。
6、招标方义务:
(1)仅在现场红线附近提供部分电力接驳点(用电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投标单位需考虑以发电机方式自行解决不足部分,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仅在现场红线附近提供水源(用水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生活用水有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3)提供图纸及联系规划局放坐标点。
7、中标方义务:
(1) 按照图纸、规范、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一旦中标,雨季施工时,基坑内积水由中标人进行抽水。
(3)中标单位需采取车辆冲洗、现场覆盖、使用雾炮设备等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符合环保、扬尘、城管、环卫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相应的措施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4)土方外运、渣土消纳、交警、城管收取等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内,由中标单位负责在运土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居民的协调工作,若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雄厚的技术力量及可靠的技术保证措施。
二、投标技术、工期及报价要求:
1、投标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
2、工期要求:接到甲方项目部进场通知后60天内完成本合同所有内容,投标单位必须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3、施工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前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图纸并进行现场踏勘
(2)提供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
(3)地上垃圾土和植物外运报价单列
(4)附近构筑物、道路、管线应防止下沉或变形,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地下管线挖坏或者影响挖槽的协调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投标人的条件要求:
1、凡是参加竞标的投标单位均各自承担其编制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方需重合同,守信誉,且招标人评价良好。
3、投标方须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有问题可联系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李伟广 电话:18032965060)
四、质量标准、验收及确认:
1、现场桩点,由中标人在施工前确定钉桩点和高程点,按照施工方案撒出灰线,并经监理和甲方审核验线确认合格后方可开挖。
2、土方开挖应考虑放坡及坡底排水沟,根据监理和甲方审核通过后的施工方案预留工作面。
3、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甲方协商采取保护措施。
4、土方工程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效核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控制木桩和水准点也应分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明显标志。
6、冬雨季开挖时,应有季节性施工措施。
7、中标单位应把土方施工相关资料齐备完整,满足竣工验收要求,所有资料及相关电子文件应根据竣工验收要求和邢台市档案馆存档管理要求编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递交方式:公对公转账。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5:00之前。
4、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河北滨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桥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青园支行
账号:0406023709100005117
注:汇款时应注明交易项目名称及汇款人信息,不允许多个项目累计一起交纳,需分项目分别交纳,递交标书文件时需手持加盖公章的银行回执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不予退还;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的不予退还。
(2)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确定投标单位未中标后通知其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单位提出附加条件,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不予返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6、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报名单位的名称一致。
7、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标书要求:一正两副共三份
标书内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1、资格证明文件: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4)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投标函(见附件1)
3、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
4、企业信息表(见附件3)
5、相关业绩(需要注明业绩所在地、项目名称、材质、施工时间、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6、注明所用设备的品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附于投标函后并加盖公章;
七、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作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未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不合格、有涂改或模糊不清;
(4)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5)逾期送达。
2、本公司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3、如中标后双方不能形成合同,招标人有权另择单位签署合同。
4、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必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转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索赔,中标单位应予赔偿。
5、须在投标文件需按照标书要求所列顺序装订,密封袋外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八、投标文件报送:
1、投标单位应于2021年3月16日15: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或邮寄至我公司,逾期送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标活动。
2、投标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998号滨河集团五楼516室。
3、滨河集团招投标委员会邮箱:bhzhaobiao@163.com
4、咨询电话:0319-5908100
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滨河集团招投标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